越南政府公告「2021年至2030年國家電力發展規畫」執行計畫
越南副總理陳紅河(Tran Hong Ha)頃簽署「2021年至2030年國家電力發展規畫及展望2050年」(簡稱第八號電力規畫)之執行計畫,旨在制定路線圖落實越南總理去(2023)年5月15日頒布第500/QD-TTg號決定(第八號電力規畫),
摘要該計畫如次:
一、落實第八號電力規畫所訂各項方案\項目:依不同時期滿足越南經濟社會發展所需電力需求;實現由化石燃料轉至新型能源及再生能源之能源轉型,減少環境汙染及溫室氣體排放,並為越南2050淨零排放目標做出貢獻;根據第八號電力規畫確定吸引開發電力投資招商之解決方案,落實各部會與地方政府間之協調機制。
二、迄至2030年電力投資案優先清單:國內燃氣發電總容量14,930MW、液體瓦斯(LNG)發電量22,400MW、燃煤發電3萬127MW、生產線附加、高爐燃氣、餘熱等發電總容量2,700MW、水力發電29,346MW、抽蓄水力發電2,400MW。
三、迄至2030年各區再生能源總發電量與電力資源案清單:離岸風電總容量6,000MW、靠岸與地上風電21,880MW、水力發電29,346MW、生質能發電1,088MW、垃圾焚化發電1,182MW、屋頂太陽能(自供自給)增加2,600MW、電池儲能總容量300MW。
四、有關再生能源產業與服務生態系開發計畫,研議至2030年建立2個跨地區再生能源產業中心:
(一)北部再生能源中心:位於海防、廣寧、太平等省市,未來可擴大至鄰近地區,規模為離岸風電容量約2,000MW、靠岸與陸上風電約500MW。
(二) 中南部-南部跨地區再生能源中心:位於寧順、平順、巴地頭頓、胡志明等省市,未來可擴大至鄰近地區,規模為離岸風電容量約2,000至2,500MW、靠岸與岸上風電約1,500至2,000MW。
五、傳輸與區域電力網併網:包括允許「備用電網發電線路、變電站」用於第八號電力規畫之再生能源(岸上風電、生質能發電、垃圾焚化發電)與國家電力系統併網。
六、此外,該計畫亦規劃發展綠氫及綠氨等新型態再生能源,推動農村、山區和海島電力發展方案,由寮國購買電力,以及研議越南中部及南部向國外輸出電力之可行性。(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