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虹董事會決議現增發行新股1千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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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4)巨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1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仟元,發行總股數:10,00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並與主辦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額10%計1,0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計1,000仟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增資發行股數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計8,000仟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與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成一股之畸零股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改變而需要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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