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金:國泰世華銀行向國壽取得台北市松山區等3筆使用權資產,計約3.0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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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2)國泰金-代子公司國泰世華銀行公告向國泰人壽取得使用權資產3筆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6號2樓A1室 2/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6號3樓A室、9樓A室、13樓A室 3/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120巷15弄25號1樓A室 2.事實發生日:113/8/28~113/8/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共計3筆:1,785.37坪 每單位使用權資產:新台幣171,859元/坪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新台幣306,832,755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利害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案取得使用權資產,係因本行業務需要,供營運管理使用。 前次移轉資訊: 編號/租賃標的/前次取得之交易對象/關係人與前次取得之交易對象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1/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6號2樓A1室/國泰人壽自建/79.04.16 2/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6號3樓A室、9樓A室、13樓A室/國泰人壽自建/79.04.16 3/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120巷15弄25號1樓A室/台聯電訊(股)公司/非利害關係人/99.01.08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13年9月1日至120年12月31日,金額共新台幣306,832,755元 管理費增加再生能源管理服務費,依當月實際再生能源使用量實支實付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案取得使用權資產,係因本行業務需要,供營運管理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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