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寶:川康國際貿易(上海)取得東莞市長安鎮使用權資產,計約57.5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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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5)川寶-代子公司川康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租賃)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東莞市長安鎮地王廣場四區212室 2.事實發生日:113/7/9~113/7/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305.5平方米,折合92.41坪 (2)每單位價格(未稅):每月每平方公尺租金人民幣54.99元 (3)使用權資產總金額:人民幣575,42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簡麗真 (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董事暨管理部協理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配合營運需要。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4.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5.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人民幣16,800元。 (2)租賃期間:113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止。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合同期滿,甲方(出租方)的樓房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當地租金行情。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作為辦公室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7月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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