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德股東會決議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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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8)聯德-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陳銘智董事(金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鄧瑞玲董事 (3)陳宜汶董事 (4)陳頌哲董事 (5)陳柏華獨立董事 (6)王瑞賓獨立董事 (7)林麗芬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 (1)陳銘智董事(金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金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旭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旭立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Enteck power Electronic Co., Ltd.董事長 ˙Popular brand Co., Ltd.董事長 ˙Rich Fountain C., Ltd董事 (2)鄧瑞玲董事 ˙瑞智建設開發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聯智建設科技(股)公司董事 ˙安旭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3)陳宜汶董事 無 (4)陳頌哲董事 ˙華碩電腦PM (5)陳柏華獨立董事 ˙敦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名譽理事長 ˙中華民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友總會 理事長 ˙社團法人台灣產業合作發展協會創會理事長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兼任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兼法規法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世新大學董事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監察人 ˙行政法人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監事員 (6)王瑞賓獨立董事 ˙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 ˙AVC AMERICA INC.法人代表人董事 ˙AVC Technology(Vietnam) Company Limited法人代表人董事 ˙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7)林麗芬獨立董事 ˙台北市政府商業處輪值會計師 ˙林麗芬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及會計師 ˙寬宏藝術經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帝圖科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三分之二數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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