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翊董事會決議不再繼續辦理113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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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1)鴻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再繼續辦理113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10/07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NA 3.追補發行日期:NA 4.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13年6月2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在20,000,000股範圍內,以私募方式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第7項規定,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一次辦理,惟因公司營運計畫需求,本公司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私募之計畫,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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