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銘綠能審委會及董事會通過變更112年度私募普通股案之資金用途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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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8)隆銘綠能-公告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112年度私募普通股案之資金用途計畫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12/2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原為充實營運資金,預計達成效益為減輕利息負擔,且對公司獲利及市場競爭力之提升有助益。依前述效益達成為目標前提下,辦理私募普通股所募集資金於實際運用過程,除充實營運資金外,考量更積極償還借款,以降低負債比率及節省利息支出,確保公司財務結構改善及降低營運風險,依法應辦理私募增資資金用途計畫變更作業程序。故擬請應比照公募計畫變更之程序,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本次資金用途變更後公告,並提請最近期股東會追認。變更後私募普通股之資金用途預計可充實營運資金、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償還借款降低資金成本,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並擴展公司未來營運規模,提升公司長期競爭力,有利於股東權益。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變更前: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及業務擴展資金需求。 變更後:償還借款,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及業務擴展資金需求。 6.預計執行進度:視實際運用情形。 7.預計完成日期:視實際運用情形。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預計可強化公司財務結構、降低負債比率、節省利息支出,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並可提升公司獲利及市場競爭力,有利於股東權益。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次變更資金用途計畫係降低負債比率節省利息支出且未有股權稀釋之虞,對股東權益並無不利之影響。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業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提請於最近期股東會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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