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雨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增案,預計不超過2000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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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3)金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本公司應募人之選擇,授權董事會以對公司未來之營運能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為首要考量,並以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各項特定人中選定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預計私募普通股總額不超過2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預計私募普通股總額不超過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自本次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3次發行。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2)考量應募人所取得之私募股票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流動性限制,本公司已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相關規定,本次私募訂價公允價值為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將載明於113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提請本次股東常會決議之。 (3)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以不低於本次股東常會決議之成數之範圍內,擬請本次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4)本次私募價格係遵循主管機關發布之相關法令定之,同時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公司營運情況、未來展望及普通股市價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資金共分3次發行,資金用途皆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及未來營運發展或轉投資之資金需求;預計達成效益均為有助改善公司財務結構及營運發展或轉投資,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預期可滿足本公司營運所需並厚植未來業務成長潛力,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方式具時效性與便利性等因素,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得以即時因應業務發展所需,提高投資效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擬請本次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1.參考價格:本次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以不低於本次股東常會決議之成數之範圍內,擬請本次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定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據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普通股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將於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除此之外,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私募普通股之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預計辦理私募次數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擬請本次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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