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是指土地可建築之總樓地板面積,而一宗土地容積移轉至其他可建築土地供建築使用,即為容積移轉。 容積移轉目的: 1.使具紀念性或藝術價值建築之保存維護得以順利推展。 2.公共設施保留地得以順利取得興闢,提昇都市環境品質,並紓解政府財政負擔。 3.面臨寬廣地域之基地得適度增加容積,促進基地有效利用;同時都市增加公共空間,改善環境品質。 4.受限發展土地地主權益獲得保障與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