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零地畸零土地指的是建築基地面積狹小或地界曲折的土地,面積狹小是指基地之長度與寬度未達法規規定之最小面積,或是基地為三角型、或基地界線與建築線之斜交角度不足60度或超過120度,都屬於畸零地。畸零地是不可以單獨建築,除非與相鄰的土地協議調整地形或合併使用,達到法律規定最小建築面積的寬度與深度後,才可以申請建築。但是如果該筆畸零地相鄰有其他尚未建築的土地時,就可以不必與該筆畸零地協議調整地形或合併使用,留給其相鄰的未建築土地合併使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