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肥咖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pliance Act;FATCA)規定自2014年起,外國金融機構須向美國國稅局提供持有綠卡、或3年累計往來美國超過183天以上美國稅務居民的海外帳戶資料,供美國政府查稅。若金融機構不配合辦理繳納客戶資料,未來於美國市場的所得,將被課予30%的重稅,甚至祭出連帶懲罰規定,倘若有一家金融機構未於美國簽屬FFIA,與其往來的金融機構也將連帶課予30%的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