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空間指放置機電設備之空間;為提供置放電機、煤氣、給水、排水、空氣調節、消防及污物處理等設備之空間。建築法規規定在允許容積百分之十以內的機電設備空間不計入總容積樓地板面積計算,而實際設置之設備通常不需用到百分之十的面積,因此其剩餘的面積,仍以機電空間名義持分給住戶使用。一般而言,實際設置之機電設備空間,以大公方式持分全體住戶;剩餘之機電空間,依不同產品規劃定位,併入整體設計中,作為儲藏室、廚房、洗衣間等,以約定專用方式持分與使用住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