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權(Freedoms of the air)是指國際民航航空運輸中的過境權利和運輸業務的相關權利。在不同的兩個國家交換與協商這些權利時,一般採取對等原則,有時候某一國會提出較高的交換條件或收取補償費以適當保護該國航空企業的權益。 航權來源於1944年在芝加哥簽署的「芝加哥協定」,該協定草擬有關兩國間協商航空運輸條款藍本,有關條款一直沿用至今。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