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輸出國家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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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輸出國家組織(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 ),簡稱為OPEC,1960年9月14日於伊拉克首都巴格達成立,創始成員包括石油主要輸出國之沙烏地阿拉伯、委內瑞拉、科威特、伊拉克及伊朗等5國。總部設於日內瓦,1965年後改遷至維也納。
OPEC成員國包括阿爾及利亞、剛果、赤道幾內亞、加彭、伊朗、伊拉克、科威特、利比亞、奈及利亞、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委內瑞拉。
目標旨在協調各會員國的石油政策,使石油價格維持在合理的水準,並提供各會員國技術與經濟的援助。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利機構,負責釐訂一般政策,每年至少集會兩次,並推舉理事會的理事與主席。1973年中東戰爭爆發,石油輸出國家組織以石油作為武器,實施禁運及減產,並將原油價格提高約四倍,造成第一次全球性的能源危機,之後於1979年又造成第二次的能源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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