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狀面積建物所有權狀內實際登載之樓地板面積及土地分別共有的持分面積。權狀所載面積是由地政機關完成總登記後,依照登記面積登載於權狀後再發給所有權人,此即建物及土地所有權狀;權狀面積應該詳細登載建築基地的座落、建號、門牌號碼、完成建築的日期、主要建材與主要使用用途、樓層數、主建物的面積、附屬建物的面積及登記名稱、權利範圍、土地共同持有部份的面積及其持分之權利範圍,如果有登記車位,並應該將車位編號及權利範圍登載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