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境界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以都市計畫道路為優先建設之公共設施,而都市計畫道路所劃定的邊緣線即為道路境界線。建築基地在申請建造執照時必須先申請建築線,其認定即指定已經公告的道路境界線為建築線。由於都市細部計畫作業是以一千二百分之一的都市計畫圖面為基準,而計畫道路境界線經此劃定後,一旦與地籍圖謄本所繪載的基地境界線不符時,是無法修改或變更的,其因而造成的畸零地也將申訴無門,所以消費者必須特別加以注意基地境界線與道路境界線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