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亞洲塑膠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再生-KY,代號:1337)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之違約金亞洲塑膠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再生-KY,代號:1337)之重要子公司三斯達(福建)塑膠有限公司於113年8月19日至114年1月7日累積處分鞋紡園廠房乙案,經查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0款情事,惟再生-KY延遲輸入重大訊息,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臺灣證券交易所處以新臺幣3萬元之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