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董事會決議113年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未辦理額度於114年股東會後不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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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7)華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股東常會通過私募普通股案,未辦理之額度於114年股東常會後不繼續辦理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4/04/11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13年股東常會通過以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預計發行新股上限10,000,000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有價證券私募 得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2)上述私募普通股案迄今尚未實施,現因發行期限將屆,經董事會決議本私募案若未在今年度股東常會(114年5月23日)前完成募集,則未辦理之額度,自114年股東常會開會之日起取消。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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