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經濟快速變遷的時代,台灣若要保持競爭力,必須積極推動新創投資,強化資產管理能力。近期,創業投資公會理事長邱德成呼籲政府進一步鬆綁法規,重新商榷金融機構所屬創投合理的金融檢查項目,鼓勵金融資金更穩健的投入創投,為台灣新創事業注入活水。我們認為,這一倡議值得政府高度重視,並應迅速採取包括放寬金融資金投資創投、優化新創掛牌交易制度,乃至活化自金融至科技、再由科技資金轉回創投的金融系統的循環等行動,以促進經濟持續發展,乃至完成金管會積極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目標。
與香港、新加坡等地高度倚賴金融體系的資產管理中心不同,我們認為,台灣應該以本土科技產業的實力為核心發展方向。
科技產業的成長歷來高度依賴創業投資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引導,這些資金扮演了促進創新、推動產業升級的關鍵角色。因此,若要打造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的重要據點,政府應該同步強化創投體系,並適度導引金融資金進入創投領域。
我們認為,這項政策不僅符合政府推動兆元投資計畫的方向,也有助於強化新創投資環境,進一步促成金融機構對科技產業的長期支持。換言之,強化創投與私募股權市場,不僅能促進科技產業創新發展,也能讓金融機構實際參與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建設,形成產業與金融雙輪驅動的局面。
目前,台灣金融機構資本充裕,但旗下轉投資的創投在投入新創事業的資金相對不足。為了提升資本市場對新創企業的支持力度,政府應適當調整金融監管範疇,降低金融機構投資創投的限制,讓銀行、保險等大型機構能夠更靈活地參與新創投資。
此外,保險業資金長期穩定,具有支持創投投資的潛力,因此可考慮適度放寬單一保險業者於創投基金的投資比例,並同步調整保險公司資本適足率的計算方式,以降低對新創投資的監管門檻。
在金融市場機制方面,我們認為,可以應進一步提升對創投資金的支持力度。例如,可將金融機構對新創事業的投融資納入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評鑑機制,鼓勵資金流向具社會影響力的企業,確保資產管理與新創發展能夠並行推動。
同時,為了讓新創企業能夠更順利進入資本市場,政府應持續優化掛牌交易制度,例如透過創新板2.0計畫,加大市場流動性並提升市場透明度,有效拓展更具彈性的籌資環境,吸引更多具有發展潛力的新創企業掛牌,並透過櫃買市場的創櫃板Plus計畫,提供明確誘因,讓更多中小型創新企業能夠獲得成長所需的資本支持。
新創事業是驅動經濟成長的重要引擎,而金融資本則是產業創新的關鍵動力。台灣若要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必須善用科技產業的優勢,透過法規鬆綁、資金引導與市場優化等多元措施,打造有利於新創投資的環境。政府應積極回應產業界的建言,推動金融機構參與創投投資,使資產管理政策與產業發展相輔相成,進一步提升台灣的經濟競爭力,並在全球資本市場中占據更具戰略價值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