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5-05-08 12:32:39 記者 丁于珊 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8)日邀請各部會就「我國如果要設立國家主權基金,中央銀行與政府相關基金(如四大基金等)所扮演的角色為何?」進行專題報告。對於是否設立主權基金,財政部次長阮清華表示,行政機關都有跨部會協商,財政部一直有參與,起初沒有很確定的方向,但現在大家都比較偏向要成立,而若要設立,希望大家都有共識,且要立專法,包含財源、監督的機制等面向都要考量。
財政部書面報告指出,依據美國等國透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提出倡議之地「聖地牙哥原則」(Santiago Principles),將主權基金定義為「政府基於總體經濟之特殊目的發起並持有投資基金,採取包括投資國外金融資產之各種投資策略,管理資產以求達成財務目標」;另IMF定義主權基金為政府所擁有或控制之特殊用途基金或機構,以原油天然氣等能源收入、財政盈餘、預算編列、外匯準備、民營化收入或外來援助等作為資金來源,進行海內外投資活動。
成立主權基金,涉及設立目的、制定專法、監督管理機制、資金來源、主管機關等面向,首先應凝聚各界共識,審慎考量成立的必要性。依國發會2023年10月16日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之初步結論,主權基金設立目的有其策略性或特殊需求,涉及整合各界意見及凝聚社會共識,且需制定專法調整法制,將持續進行研議。
阮清華提到,對於主權基金是否設立,當初還沒有很確定的方向,現在是大家比較偏向要成立,不過因主權基金是創富基金,要投資很多權益證券,以及很多高風險資產,會有賺有虧,因此希望各界要有共識,且要立專法,納入包含財源、監督的機制等。
另外,對於立委關注主權基金財源來源,是否由財政部發債?央行則建議由財政部發債、撥款或者出資設立,阮清華回應,若要發行公債,依照目前《公債法》規定分為兩類,分別為甲種公債以及乙種公債,若要透過發債方式來成立主權基金,一定要透過專案立法、充分討論,而且要取得各界共識。
而國民黨立委楊瓊瓔則關切,主權基金設立後,是否會排擠到現行其他各項基金(如四大基金)財源?阮清華表示,從其他國家經營來看,主權基金投資方向除了國內市場之外,最主要著重的是國際市場,而台灣目前四大基金更著重的是國內市場,因此主權基金與四大基金應該會相輔相成,不會有互相矛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