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銘售蘇州隆登電子100%股權案,辦理向債權人及股東提出異議之受理期間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593)力銘-依企業併購法第12及27條公告本公司出售重要子公司蘇州隆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辦理向債權人及股東提出異議之受理期間
1.事實發生日:114/04/21 2.公司名稱:力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為活化資產並充實營運資金,本公司於114年4月2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處分重要子公司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之債權人如對前述處分案有異議者,請自民國114年4月22日至民國114年5月22日(郵寄以郵戳為憑),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受理地址為高雄市左營區菜公一路62巷15號「力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逾期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2)本公司之股東如對前述處分案有異議者,請自民國114年4月22日至民國114年5月12日(郵寄以郵戳為憑),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受理地址為高雄市左營區菜公一路62巷15號「力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收,逾期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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