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堂訂6/22召開股東常會(修正)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7570)紫金堂-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修正)
1.事實發生日:114/04/17 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4年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30 (2)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14/06/22 上午十時整 (3)股東常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8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提撥情形。 4.本公司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2 3.因應措施:依規範公告及辦理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 (含標點符號)為限。本公司擬訂於114年04月18日起至114年04月2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4年04月28日下午 五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本公司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或送達。 受理處所:紫金堂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8號8樓,電話:02-8751-8888)。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法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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