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 Ford Motor
F
成立日期:1903年
上市日期:1956年
經營項目/產品:
該公司是美國的汽車公司,專門設計、生產並販售各式汽車車款,旗下業務分為四大部門,分別為:
汽車部門
負責福特與林肯兩品牌的汽車、維修零件,與配件的銷售業務,同時也負責兩品牌車款的開發、製造、配送,與相關服務業務。福特品牌銷售轎車,休旅車,性能車,以及商旅車等車款,林肯品牌則銷售高檔休旅車,與電動混合車等車款。
福特信用部門
提供客戶汽車相關的金融與租賃服務,主要業務為美國、加拿大,以及英國與德國等歐洲地區。
移動性部門
負責自動駕駛車輛的開發,與相關業務,如該公司對自動駕駛系統開發公司Argo AI的持股業務,以及其他投資事務。
其餘業務
負責公司內部的管理支出、利息收益、外匯、現金與證券等業務。
總公司位置及全球據點:
該公司總部位於美國密西根州韋恩縣迪爾伯恩。
同時於加拿大、德國、中國、印度、泰國、越南,以及阿根廷等地設有廠房,在台灣,該公司則於桃園設有合資的福特六和公司。
競爭情況:
該公司競爭對手為其他大牌汽車廠商,如豐田汽車、福斯集團、現代汽車集團、通用汽車,以及克萊斯勒集團等公司。
產業地位,銷售概況:
該公司是全球主要的汽車廠商之一,2024年,該公司車輛銷售達四百四十七萬輛,合併營收達五十八億美元。
依據業務市場來看,美國佔總營收48%,加拿大佔6%,德國佔4%,英國佔6%,中國大陸佔12%,其餘地區共佔24%。
依據能源類型區分,該公司電動車銷售比重佔年度總銷售量的5%。
上游供應鏈或原物料的供應情況及廠商:
該公司向上游廠商購買所需原物料,如金屬(鋼與鋁)、貴金屬(鈀)、動力能源(天然氣),與塑膠與樹脂(聚丙烯)等原料,此外,由於該公司逐漸擴大電動車業務,連帶增加對於鋰、鈷等原料的需求。
產品銷售的主要客戶及管道:
該公司主要客戶為有購車需求的一般民眾、經銷商、商業車隊、租車公司,以及政府部門等族群,透過自家團隊,或合作經銷商,共同銷售車輛至終端消費者。
研發及投資的方向:
該公司的研發方向為開發新產品技術,推出符合新一代技術製成的嶄新車款,或符合環保理念的電動車,滿足各領域客戶的多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