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KY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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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1)泰福-KY-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4/03/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保瑞藥業(股)公司代表人:盛保熙先生 法人董事保瑞藥業(股)公司代表人:Stephen Lam先生 法人董事Delos Capital Fund, LP代表人:陳林正先生 法人董事鵬霖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志全先生 法人董事Allen Chao and Lee Hwa Chao Family Trust代表人:趙宇天先生 獨立董事謝尚賢先生 獨立董事王泰昌先生 獨立董事賴銘榮先生 獨立董事張彥姝女士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114年3月27日股東會決議,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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