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耀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900萬股,每股26.22元,基準日4/17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666)光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一四年第一次辦理私募普通股之應募人、定價日、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1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等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相關函釋所規定之應募人。 應募人與公司關係如下: 元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陳建富/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應募人如為法人: 法人應募人 其前十名股東名稱 持股比率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元德投資(股)公司 黃宗元 51.00% 法人董事候選人之代表人 黃造蓉 24.50% 無 黃鈴茹 24.50% 無 ------------------ -------------- -------- ----------------------- 佳峻投資(股)公司 林家宏 1% 法人董事候選人之代表人 林毅在 96% 無 李其白 1% 無 白淑貞 1% 無 彭淑英 1% 無 ------------------- ------------- --------- -------------------- 4.私募股數或張數:9,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本公司經113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在不超過100,000,000股之範圍內 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自股東常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公司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 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2)本次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分別為29.80元、28.47元及27.25元, 擇前1個營業日之收盤均價29.80元為基準; 另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為32.77元為基準, 取二基準價格較高者訂定參考價格為32.77元。本次實際私募價格為26.22元,為參考價格之80%, 未低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最低成數八成。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週轉金、償還銀行借款及因應公司未來營運。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為充實營運週轉金、償還銀行借款及因應公司未來營運發展等多項用途, 且考量私募作業具有迅速簡便的特性,較容易符合公司需要, 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4/04/15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32.77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26.22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 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 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114年4月15日至114年4月17日止。 (2)增資基準日:114年4月17日。 (3)本次私募普通股案之發行價格(除私募訂價成數外)、發行股數或金額、發行條件、 發行辦法及其他事項,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市場狀況變化, 而有變更之必要時,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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