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傑-KY申請上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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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5)中傑-KY-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4/04/10 2.公司名稱:中傑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9月10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3741號函辦理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截至114年第1季執行情形。 本公司申請上市時,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出具承諾事項如下: (一) 除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准則」之規定揭露相關事項外,尚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 1、最近3年度與截至最近期業績變化合理性之評估。 2、製鞋產業競爭者眾,銷貨主要集中單一運動品牌,相關潛在風險及因應措施。 (二) 於公開說明書揭露越南子公司寧平中傑廠房如未取得竣工驗收核准,其營運風險及因應措施之相關評估。 (三) 承諾事項:有關越南子公司寧平中傑計畫向越南寧平省建設局申請補辦廠房竣工驗收乙案,申請公司董事劉安哲、劉瓊雯及劉佑軒已共同出具承書,就前揭事項如遭相關主管機關罰款、勒令停產停工、廠房被強制拆除或沒收及搬遷等不利情形,同意無條件承擔所產生之全部損失、賠償及補償。 6.因應措施: 後續執行情形如下: (一) 以下兩項事項業已揭露於上市前公開承銷暨股票初次上市公開說明書「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乙節。 1、最近3年度與截至最近期業績變化合理性之評估。 2、製鞋產業競爭者眾,銷貨主要集中單一運動品牌,相關潛在風險及因應措施。 (二) 針對越南寧平中傑未取得竣工驗收核准,其營運風險及因應措施之公司、承銷商、律師、會計師相關評估與說明,業已揭露於上市前公開承銷暨股票初次上市公開說明書「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乙節。 (三) 越南子公司寧平中傑已於113年11月26日取得寧平省建設局之竣工許可,寧平省建設局並未對寧平中傑有行政裁處之情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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